中山市民众镇资产经营公司位于中山市南区恒海花园、金叶新村共16项房产
公开拍卖公告
为推行政务公开,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办事原则,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受委托于2019年8月28日下午3时3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现状以增价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欢迎对标的感兴趣的企业法人及自然人前来竞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公开叫价,价高者得。
二、竞价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D区。(具体安排请留意当天电子屏幕上显示的会议室场地)
三、竞价时间:2019年8月28日下午3时30分。(竞买人须提前30分钟到场办理入场签到手续)
四、拍卖标的: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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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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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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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土地/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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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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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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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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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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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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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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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区松苑新村银河阁10幢1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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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府国用(2008)第易210875号、粤房地证字第C5783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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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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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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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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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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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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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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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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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恒海路恒星街2号113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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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府国用(2015)第易2601564号、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0215043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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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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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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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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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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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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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层及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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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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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恒海路恒星街10号102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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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府国用(2008)第易260863号、粤房地证字第C6729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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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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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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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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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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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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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层及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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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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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恒海路恒星街10号103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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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府国用(2008)第易260864号、粤房地证字第C6729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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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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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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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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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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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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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层及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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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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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恒海路恒业街4号103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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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府国用(2015)第易2601557号、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0215043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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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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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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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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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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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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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层、部分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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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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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恒海路恒业街4号104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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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府国用(2015)第易2601550号、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0215043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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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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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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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7
|
8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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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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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层、部分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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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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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恒海路恒业街4号105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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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府国用(2015)第易2601556号、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0215043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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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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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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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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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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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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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层、部分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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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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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恒海路恒和街2号112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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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府国用(2015)第易2601553号、粤房地权证中府字第0215043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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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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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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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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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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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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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层70、二层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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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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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华业路金叶新村B幢8号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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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府国用(2005)第易260493号、粤房地证字第C34379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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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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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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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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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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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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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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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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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华业路金叶新村B幢7号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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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府国用(2005)第易260498号、粤房地证字第C34379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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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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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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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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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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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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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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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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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华业路金叶新村B幢1号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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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府国用(2005)第易260492号、粤房地证字第C34379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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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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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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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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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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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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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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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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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华业路金叶新村B幢2号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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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府国用(2005)第易260497号、粤房地证字第C34379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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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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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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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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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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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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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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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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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华业路金叶新村B幢3号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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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府国用(2005)第易260495号、粤房地证字第C34379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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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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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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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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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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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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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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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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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华业路金叶新村B幢4号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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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府国用(2005)第易260500号、粤房地证字第C3443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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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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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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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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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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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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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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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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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华业路金叶新村A幢301房及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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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2017)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290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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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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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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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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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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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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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复式、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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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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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区华业路金叶新村A幢405-2住宅及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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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府国用(2005)第易260501号、粤房地证字第C40663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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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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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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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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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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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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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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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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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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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地址: 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六、报名起止时间:2019年8月22日至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竞买人必须在2019年8月23日下午5:3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竞买人资料:
竞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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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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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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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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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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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非本人到场需提交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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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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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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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法人不能亲自到场参加拍卖会,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3、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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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缴纳保证金及截止时间:
竞买人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成功后,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独立的保证金账号,竞买人必须在2019年8月27日(星期二)16点前在其账户将保证金以转账形式存入指定保证金账号。(注意:保证金仅限竞买人以转账方式缴纳,以到账为准,网站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保证金逾时无法缴纳。转账时,应在转账单上备注参拍的标的物序号、名称等相关信息;一个标的对应一份保证金且一份保证金必须一次性存入;一个竞买人可参拍多个标的的,并缴交对应的保证金。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后经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交易系统确认缴费成功的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到账,系统不能确认的,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
八、拍卖会入场签到时间及所需携带资料:拍卖会前半小时开始签到,签到时请携带缴交保证金进账单、竞买登记报名回执、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单位还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
九、注意事项: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不因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如下,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1、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以上标的均已办理了产权证,标的详情请参照委托人提供的评估报告。
2、拍卖标的仅限于过户到本次拍卖成交后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的买受人名下,不予变更或增减。
3、本公司拍卖资料中所提供拍卖标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面积、用途、土地性质、终止日期等数据与内容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载列,只作参考,若与实际有出入的,其实际状况以现场看样及以国土房管部门等相关单位核实为准。买受人无权以变化内容作为变更标的成交价款及付款期限的抗辩理由。如办理转名过户到买受人名下后的新房产证所载内容与原房产证所载内容出现差异的,因差异而产生的全部风险及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的成交价款不变,委托方及本公司均不作退(或补)价处理。
4、拍卖人已向竞买人充分告知竞买标的应承担的全部成本,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①成交价款;②拍卖标的办理产权交易过户须缴纳的相关费用涉及买卖双方应缴付的一切税、费及可能拖欠的税、费(包含但不限于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工本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③拍卖佣金;④因拍卖标的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拆迁费、补偿或赔偿第三方的费用;⑤拍卖成交日后次月1日起产生的垃圾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⑥因改变拍卖标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性质、用途、年限等而产生的一切税、费;⑦因解除拍卖标的的租赁关系(包括长期租约、临时租约)而可能产生补偿第三方的费用;⑧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一切税费。
5、拍卖标的于拍卖前后的规划状况不在本次拍卖范围,若有关部门对其目前及将来的规划作出调整或改变,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和委托人无关。标的实物移交后一切的风险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6、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财产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不能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购房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购买政策规定。
中山市目前有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购房应符合2017年3月26日中山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等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条件。因不符合限购条件,拍卖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约定期限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含拍卖佣金)后,本公司向买受人仅提供佣金发票及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后的后续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有关产权过户、签订相关交易手续至权属过户到买受人名下并进行标的实物交接,即视拍卖标的交割完毕。
8、标的移交: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起10日内,由委托人将标的按现状现貌交付给买受人;标的移交日之前所产生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移交日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自拍卖标的实物移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的全部风险转移给买受人,标的毁损、灭失、拆迁、征收以及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均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9、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拍卖公告内容,于规定时间内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保证金汇入指定保证金账号内,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的到账情况以及到账时间,请竞买人尽量到银行柜台进行转账,建议不要使用网银。如转账期间出现任何疑问,请立即与银行工作人员联系。
10、成交价款的缴交: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日起15日内支付拍卖成交全款于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全额款项后由拍卖人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买受人履约保证金。
11、拍卖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买人保证金。
12、拍卖佣金支付方式及收取标准: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按拍卖标的起拍价的3%向买受人收取。
本拍卖信息同时刊登在2019年8月13日《中山日报》和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十、标的展示时间:2019年8月20日、21日(电话预约)
十一、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88617986、18807602077 18125333922陈小姐
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36号中宝大厦三楼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
委托人监督电话:13702395787(郭生)
市拍监督电话:88228466
中山市中宝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3日